» › 衛福部提供「電子煙與加熱菸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」簡報1份,請各校參考運用
字型大小


一、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5月13日國健教字第1150760619A號函及教育部115年5月18日臺教綜(五)字第1150049803號函辦理。
二、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為協助各級機關執行菸害防制業務,特製作旨揭簡報,內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法令規定、產品簡介、外觀辨識及差異比較,請各校參考運用。
三、國教署前於114年11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0697號函提供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子煙處遇流程」,請學校持續落實校園菸害防制作為。
檢視附件

地址:970花蓮市建國路159號 | (03)8320202 | 傳真:(03)8353443
電子信箱:hlcb159@hotmail.com | Copyright (c)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