» › 有關114學年度第1學期「特定人員」清查作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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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本會114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依「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」特定人員清查作業應於開學三週內(114年9月19日)簽請校長核定及完成線上學生個案追蹤輔導管制系統更新與審查;另請高中(職)學校於9月26日(星期五)前免備文逕送下列影本資料至本會承辦人:
(一)各班導師特定人員建議名冊。
(二)特定人員名冊。
(三)學校審查會議紀錄(簽名冊、會議紀錄、簽呈)。
(四)特定人員分布調查表。
(五)第4類人員家長同意書。
三、各國中、小學校協請教育處於114年9月22日前完成統計後,請回傳特定人員分布調查表,俾利統計回報。
四、請各校確依「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」,針對第三類特定人員增列「事實」認定觀察原則(行為樣態或事項)篩檢高風險學生列入特定人員,以落實人員提列。
五、配合國教署規劃,9月底執行開學新生特定人員指定尿篩作業,惠請教育處及各高中(職)學校管制於9月12日(星期五)前,先行提供新學期提列新生特定人員「人數」,俾利本處彙整綜辦各學校篩檢員額分配等作業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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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長同意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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